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裹脚从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的?
根据考古发掘发现,从南宋起,我国的女性就开始“裹脚”了。考古学家从南宋的一个墓葬中,发掘出了最早的小脚女人穿的鞋子。
但是,有野史记载夏朝和商朝时期的禹妻、妲己就是美丽的小脚。
宋朝时,上层社会开始流行女子缠脚,裹脚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。在对宋朝的墓葬考古发掘中,已经发现了很多小脚穿的鞋子。而且,各种资料中也有裹脚的记载。
清朝的小脚才是真的“深入人心”。男人娶妻,必须要“三寸金莲”。大脚的“天足”,渐渐成了不入流。就连西南和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,妇女都开始缠脚。
1912年3月11日,孙中山总统发布《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》,社会上开始禁止缠足。
裹脚从宋朝五代末期开始,新中国成立后结束。
裹脚也称缠足,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,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,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。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。 裹脚的来历:裹脚也叫缠足,五代末开始盛行。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,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。
裹脚是从南唐宫廷内传到民间,并在民间盛行,一直到新中国建国后结束。
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-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,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,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。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,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。但也有人认为,早在公元前770-476年的战国时期,缠小脚就已出现了,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
古人裹脚是为什么?
历史记载,裹小脚最早兴于宋,历经元到明朝时到达顶峰。裹脚的起因有很多,大致可以分为三点,一是审美要求,二是社会风气,三是男尊女卑传统封建思想作祟下的综合产物。
古代文人历来喜欢女人小脚,“三寸金莲,身材纤妙”是那时候“高等审美”,但,这也是一种惨无人道,丧失人性的“变态美”,而上到王公贵族,下到贫民百姓都乐此不疲。以致到后来发展到不是小脚连出嫁都困难的地步,试问哪有父母不怕姑娘嫁不出去的?因此裹脚之风肆意盛行。
再一个就是社会风气。封建社会讲究女子三从四德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在家相夫教子。至于从商做官等类出头露面的事,女子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参与的,因此,出行也就不用那么便利,毕竟轻易出不了几回门。小脚既能让女子行动不便,防止有因家庭暴力事件出逃的发生,又不失自己对女子“变态美”的追求,因此,裹脚也是出于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。
最后,就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根本所筑成。女子是男子的下人,甚至被视为是男子的一部分“财产”,因此,妻子被丈夫当做货物买卖的先例比比皆是。女人就要恪守妇道,视贞洁为生命。被男人看见一截胳膊要么就得嫁给他,要么就去死。战国时期,魏国有河发大水,有男子在水里赤裸身体游泳逃命,远处岸边有两女子无意间看见了一眼,心中不禁羞臊难忍,认为有失贞洁,于是二人都一头扎进洪水中自尽而亡,而岸边的众人,非但不救,反而鼓掌叫好,认为她们做得对。在这样的社会里,女人死都不是事,更何况裹脚呢?
裹脚,就是把四个脚趾和半个脚掌都折断以致变形,使之蜷缩在脚底成一小团。裹脚者甚至从三四岁开始,就要接受这惨无人道的“刑法”,痛苦不堪,而她们所受的痛楚,甚至要伴随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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