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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土葬最新规定?
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(2021 修正)
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,推进殡葬改革,规范丧葬活动,
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及有
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。
革命烈士,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,台湾同胞,华侨和外国
人的丧事活动,国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,制定殡葬
工作规划,把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
划。
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。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
作。各级殡葬管理处(所)在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
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。
公安、市场监管、自然资源、卫生健康、价格、生态环境、
住房城乡建设、规划、林业、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
责,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村(居)民委
员会应当积极推进殡葬改革,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,认真执行
殡葬法律、法规。公民应当文明、节俭办丧事。
第六条人口稠密、耕地较少、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,
贵州省土葬政策?
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,推进殡葬改革,规范丧葬活动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。
革命烈士,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,台湾同胞,华侨和外国人的丧事活动,国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,制定殡葬工作规划,把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。
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。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。各级殡葬管理处(所)在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。公安、市场监管、自然资源、卫生健康、价格、生态环境、住房城乡建设、规划、林业、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,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 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村(居)民委员会应当积极推进殡葬改革,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,认真执行殡葬法律、法规。公民应当文明、节俭办丧事。
第六条 人口稠密、耕地较少、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,其他地区实行土葬改革。
实行火葬及土葬改革地区的划定,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,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,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。
农村葬礼一般几天?
一般两五天。
流程如下:
1、办理死亡手续:当亲人去世后,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开取的死亡证明:正常死亡的,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;非正常死亡的,由区、县以上公安、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。
2、注销户口: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。
3、联系火化:1)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,登记死者姓名、住址、年龄、性别、死亡原因、死亡时间、遗体所在地、死者户口所在地;
2)登记家属姓名、住址、电话、与死者关系等;
3)预定服务项目,服务时间。 4、接运遗体:按预定时间,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贵州农村老人过世丧葬习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贵州农村老人过世丧葬习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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